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7-01-12 10:0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6〕237号)要求,由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供本报告的电子版下载(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地址:http://jaq.fuzhou.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91-83926179。

一、概述

2016年,我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省、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本年度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我区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及国办、省、市下发的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稳步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向申请人答复;同时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区档案馆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更加规范、有序,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2016年,我区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并下发了《2016年晋安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并积极抓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1、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由区审改办牵头,区直各部门公开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市网上办事大厅及区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权力”专栏集中公开,并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了解和监督;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6〕118号)有关要求,我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及行政权力运行栏目中公开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区直各部门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区政府办及时公开了《关于区直部分单位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及《关于公布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区直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区经信局制定了《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区统计局制定了《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榕晋统〔2016〕28号),认真按照《实施方案》做好日常监管,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对严重失信企业,在全国联网的福州统计外网中的“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区经信局、区数字办牵头加快推进我区企业信用信息与全省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对接,将有关单位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该系统进行归集并公示。同时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根据《关于进一步征集法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与做好“双公示”工作的通知》(榕发改体改〔2016〕19号)要求,认真做好我区法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同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立信用中国专题专栏,扎实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按照国办、省、市出台的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区审改办组织编制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并督促各单位及时对有变更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更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积极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通过政策引导、科技宣传和落实各项优惠措施,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和推进了企业创新发展。7月,我区还在福兴经济开发区召开了惠企政策宣讲会——晋安区专场,使惠企政策更深入、广泛的进入到企业。对需公开的与经济发展有关的重大政策,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及时政策解读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2)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认真按照《福建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精神,做好我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情况的公开工作。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调整事项、依据和结果。同时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完善相应的制度,明确当负面清单调整时,需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3)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基础设施、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一些政策性文件,及时发布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等重大项目信息,加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策全面落实。

(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动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设立公共资源配置专栏,公开了重点项目征收和补偿工作、政府采购以及工程招投标等信息。

(5)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国有企业信息专栏。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定期公开我区下属国有企业华林溪水电站和溪下水电站定期公开运营情况、资产监管和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公开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

3、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精准扶贫工作信息(《晋安区脱贫攻坚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及时公开贫困人口情况调查及贫困户脱贫落实情况,今年年初已完成精准扶贫人口脱贫工作。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了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公开了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公开了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区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通过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区人社局积极宣传就业创业最新政策。公开就业创业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今年8月,出台了《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同时将福州市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手册(个人版、企业版)发放至乡镇(街道)、村(社区),督促乡镇(街道)做好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工作。制作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流程图及创业、自谋职业小额贷款贴息流程图,加强就业创业相关补贴申领申请程序公开力度。推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以及实施情况公开。及时对符合申领就业创业补贴条件的申领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申领人基本情况和申领补贴的金额。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改革措施,积极引导旧屋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旧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进旧住宅综合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招投标结果、项目施工进度,完成整治的小区名称,回应小区住户的关切。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审核信息公开工作。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环保信息栏目,加大区内重点区域及城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区属学校财务信息公开。推动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积极组织各基层医疗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加大对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办事指南、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医疗服务、价格及收费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不定期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与医疗卫生相关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监督动态、财政预决算等方面信息内容。做好医疗卫生信息电子化工作,晋安区医院实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电子化公示。各乡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逐步建立自助收费查询系统。茶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通微信公众号,用微信平台介绍社区中心简介、获得荣誉、特色服务等,群众可自助查询到药品价目表、儿童接种信息、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小视频等,同时该公众号还不定期更新推送疾病预防、健康养生等健康教育内容。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设置网上调查栏目等措施开展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区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区委、区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2015年晋安区区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16年预算说明、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信息均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资金”专栏予以公开。同时督促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区政府网站对预决算栏目及三公经费栏目进行了调整,使栏目分类更加清楚,便于公众查阅有关信息。区、乡镇(街道)重点公开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
5、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网站和相关媒体发布,如《关于贯彻市政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及《福州市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代办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及时在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进行政策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国家、省、市制定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类新闻媒体,特别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组织做好本辖区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开办在线访谈栏目,全年共有6个部门的主要领导接受访谈,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及时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交的各类诉求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更好发挥媒体作用。积极运用新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及时发布“百日攻坚行动”、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
  6、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各类咨询投诉便民公开电话专线的通知》的要求,将各单位热线电话合并至福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继续推进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区档案馆工作,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政府信息送交工作;区档案馆积极开展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规范化建设,提供良好的信息查阅服务。
  (3)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区人社局围绕3年内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普遍加强了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7、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一位副区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都确定了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我区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每年组织对区本级及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年审,对于指南中有变动的部分信息进行更新。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1、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

2、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3、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

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落实“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要求,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区保密部门依照职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4、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监督救济、信息发布协调等配套制度。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制度。

依托区法制办,受理对区直各部门的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和复议工作。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加强信息公开专职和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责任到人。做好人员变动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出现断档现象,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目前我区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均为兼职人员,全区共有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41名。

     (五)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区政府每年安排5万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门户网站的改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等工作,并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增加工作经费。

(六)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2016年我区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方便群众获取所需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优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处于显著位置。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区政府大楼LED屏、区机关大院政务公开专栏上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都及时、完整、准确地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区档案馆设立便民查询点,群众就可以方便快捷的查询所需的电子或纸质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6年我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5条,历年累计1697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有机构职能,政策、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科教文体卫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有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区政府政务公开栏及各乡镇(街)及各部门的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档案馆、大屏幕LED屏及其他便民渠道。

(四)我区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2016年共转发中央、省、市政策解读100篇,解读本级政府政策3篇。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6年我区通过12345热线,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的方式回应社会关切。

1、2016年我区共受理12345诉求件37160件,及时查阅率99.99%,及时回复率99.97%,群众满意率99.55%。

2、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在线访谈栏目邀请了区直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晋安区摊点整治问题、旅游业发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内河综合整治、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北峰山区路网建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互动。

3、2016年在门户网站上开设网上调查8项,民意征集6项,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效的依据。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6年度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2件,主要受理方式是当面申请6件、网上申请7件、信函申请数29件;历年累计275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6年受理的42件依申请公开已全部按时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11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5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5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区共有5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为不予公开,主要类别是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内部管理文件及公开后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福州市晋安区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7次、提起行政诉讼12次。历年累计受理行政复议19次,提起行政诉讼21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6年度,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还不强,不及时公开或将不属政府信息的信息列入政府信息范畴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三是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还不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区直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常态化工作中,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继续优化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积极拓展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渠道的建设。

三是进一步强化检查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机制,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督查,对开展该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时制定出整改措施,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通过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宣传力度,突出做好政策解读、在线访谈、网上调查及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915

1697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915

1697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42

27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6

55

          2.网上申请数

7

47

          3.信函、传真申请数

29

    17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2

27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1

12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13

          3.不予公开答复数

5

18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5

124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7

19

行政诉讼数

12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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