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 时间:2019-01-14 09:2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819号)要求,由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供本报告的电子版下载(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地址:http://jaq.fuzhou.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91-83926179。

  一、概述

  2018年,我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8年,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及国办、省、市下发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重点,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认真梳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便民服务事项清单;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相关专题和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强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做到公开透明我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今年以来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晋安动态、部门文件及政策解读栏目以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我区共公开了3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对公开的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区政府微信公众号“今日晋安”进行多种形式政策宣传,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区委编办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区法制办联合召开晋安区网上办事事项暨指南规范推进会议,对权责事项应进必进和网上指南规范进行工作部署。根据市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法制办联合审核的市县两级标准化通用目录,对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市政务清单管理系统中的区28个部门848项权责事项进行核对,修改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和基本编码等要素,做到市、县(市)区两级同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因法律法规规章变更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将及时动态调整,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网上办事大厅予以公开,并将权责清单纳入我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开设权力运行专栏进行公开,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做到全文公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提案办理栏目,用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区共开展涉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企业326家;开展市场监管总局下达的双随机定向企业43家;开展广告主体双随机抽查企业108家;开展网络订餐平台网店双随机抽查企业242家;开展殡葬服务业双随机抽查企业2家;开展企业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企业1027家;开展食药板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887家。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现场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统一录入到相关系统,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面公开区级财政预决算信息,积极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做到及时准确规范进行预决算信息公开。区财政局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督促各单位进行预决算信息公开。今年各单位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资金栏目公开了本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各单位贯彻落实《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晋政办〔2018〕133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共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建设栏目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建设、竣工、稽查、质量安全监督等各类信息共176条。

  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2018年,区国土局共公开25宗征收土地公告、24宗征地补偿方案信息和13宗“一书三方案”。各有关单位通过工程招投标栏目共公开70余条各类项目招投标信息。区环保局成立并公开“福州市晋安区排污权储备与管理技术中心”,推进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申报、收储等工作今年,我区无排污权交易产生。

  9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各单位贯彻落实《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晋政办〔2018〕132号),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今年,区民政局每月及时公布上月份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社会救助情况截止目前共发布相关信息37条及时发布社会福利(含残疾人补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老年人福利)等发放落实情况信息23条;加大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力度,截止目前共发布相关信息5条区卫计局公开了各类传染病疫情防控信息共11。特别是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长春疫苗事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制度,做好长春疫苗事件防控、补种、续种、咨询、跟踪观察等信息公开工作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用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共开展专项宣传29场。区环保局大力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开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时,在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作出审批决定三个环节公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在受理、拟作出验收意见、作出验收决定三个环节公开,共公开建设项目环评行政审批46条。二是推进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持续推进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日主动公开当日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全面推进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共公开环境空气质量、水质监测等环境监测信息199条。三是推进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加强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等信息,定期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共公开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等信息35条。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0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围绕省、市、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政策解读,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省、市、区政策解读栏目、解读好省、市、区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1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在线访谈、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截止目前共针对我区中心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开展12期的在线访谈,解读各类政策措施。

  12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要求全区各单位出台各类政策的同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13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我区在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今年我区共通过在线访谈开展视频政策解读12期,政策图解41期。

  14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5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宣传部、综治办、公安等部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今年我区未发生重大舆情。

  16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及区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今年我区并未发生突发事件舆情。

  17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由区宣传部牵头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5.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8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区行政服务中心推进网上预审受理,凡是网上预审件,均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预审处理。预审通过后,三星级服务事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四星、五星服务事项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2018共受理网上预审件6589件,预审及时率99.93%。将优惠政策纳入“一窗受理”,线上依托“晋安政务”APP,更新发布98项优惠政策服务内容,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在线优惠政策查询、引导功能;线下将优惠政策事项纳入六大类综合服务窗口进行“一窗受理”,提供优惠政策咨询、指导、转办等服务,推进政策落实兑现。

  19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区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进事项入驻,除个别事项因上级文件未具体规定办理时限及审批主体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客观原因无法入驻之外,其余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入驻省、市网上办事大厅,“两中心”共入驻40个部门、771项服务事项,大部分事项均实现在线申请和网上预约。实现审批服务标准化,根据市审改办通用目录清单,核对、修改省市网上办事大厅28个部门所有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基本编码等要素,做到市、县(市)区两级同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20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贯彻落实《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整合各部门信息数据,预计今年底完成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完成后向福州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政务数据;通过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其他部门数据,凡可从上一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

  21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今年以来,所有网民提交的网站问题均及时完成整改,100%及时回复。

  6.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22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榕政〔2017〕1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是强化审批服务机制,针对企业设立、变更事项“排长队、取号难”等问题,启用窗口动态调整、延时服务、靠前服务机制;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将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30%以内,实现“工作日”向“小时”的转变;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实行“窗口无否决权”、“一次性告知”服务机制;对企业和群众需求迫切的婚姻登记、攻坚审批等事项,提供5+2周末值班服务。二是“一线考察”考出干部精气神。根据市委办公厅《进一步提振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一线干部考察工作,创新队伍品牌。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按照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窗口各项制度所定考评规则,以月、季、年为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干部考察工作,“考”出中心干部职工精气神,充分调动中心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争做政务服务领域排头兵。

  23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区行政服务中心推进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根据“三集中两到位”工作要求,完成晋安区消防大队、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6项消防事项和个体工商户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等7项市场监管审批项目的集中受理和审批,进一步完善中心审批服务职能,实现事项集中办理。建设高效窗口服务队伍从中心入驻部门中借调5名编内干部、划转45名劳务派遣人员,率先完成“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人员队伍改革,建设一支隶属于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统一管理、业务素养高、服务质量优的“一窗受理”窗口人员队伍。

  24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我区设市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市区同权”。2018年1月8日,全省首家独立设置的县区级市民服务中心——区市民服务中心正式启用,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设置47个窗口,除法定节假日外,窗口实行全年无休制共入驻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市医保等12个市直、区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为全市市民提供房屋所有权登记、护照通行证等187项便民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实现“市区同权”、“同城通办”,其中94个事项可实现“分钟办结”,占总入驻事项的50.3%,不动产、公证等62事项可提供“上门服务”,出入境、不动产等个别事项办理实现“立等可取”,真正让市民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在行政服务中心大门左侧建设占地面积约42㎡的自助服务区,先行放置税务自助办税终端机、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机等8台设备,后续将陆续投放公安出入境签注机,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公积金查询终端机等设备,进一步畅通政务服务通道,实现全天候不限时服务,打造最优营商发展软环境。

  7.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5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六轮简政放权。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共落实完成六轮简政放权工作,取消和调整事项共103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服务事项42项,取消的行政审批服务环节和材料42项,做到调整到位,应简尽简。市区级事项下放社区。按照“足不出社区即可办事”原则,我区在6个乡镇(街道)的14个社区设立综合受理点,将公积金提取查询、自来水账单查询、失业登记办理、城乡低保申请、生育服务登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等94项事项(包含市级事项)下放至社区。

  26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组织区直各单位编制格式标准统一的办事指南,共制作发布589项办事指南,详细清晰列明相关要素,且均已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县(区)政务服务网站以及部门网站明显位置公布,并提供电子文档下载服务,同时配合全市统一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的建立,初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码驱动、一处发布、全市通用”目标。

  27推动信息同源管理。推动区级权责清单进驻市政务管理系统,已完成590项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区直部门将通用事项与本单位权责清单对应权责项相关联,并自动建立动态关联关系,以保障通用事项对接情况动态调整自动动态更新同步权责清单信息。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凡是电子证照库中有的电子证照,窗口受理人员均通过市网上审批系统感知调用,不再收取纸质证照。同时,积极引导申请人使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以及提交电子证照及其他可信电子材料进行事项申报,切实提高电子证照应用率。截至目前,我区证照目录发布23家单位373类证照,其中证书139类,批文234类,已做到电子证照实时转化。

  28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根据福州市审改办最新编制的《福州市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组织各窗口单位进一步梳理完善标准化办事指南,规范事项名称、基本编码、实施编码、事项类别、设定依据、行政层级、权限划分、形式内容、实施机构、实施主体性质、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等要素信息,做到不同层级的同一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等要素信息一致,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同时每月开展窗口业务档案检查,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材料收取、办理审批、统一出证等服务流程,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档案整改,做到办事服务信息准确、服务规范。

  8.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29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 号),强化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街道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按照网站考核评估要求,进行网站栏目调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30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区数字办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加快政府门户网站及其附属应用系统、移动互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全面支持IPv6,发挥政府网站示范带头作用。

  31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编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预计将于年底成完成区直有关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同时做好数据向福州市政务资源平台汇集工作。

  9.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32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33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强调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部分部门微信公众号关停整合。

  10.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34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7〕366号)中的便民服务专线清单,把各类便民服务诉求专线电话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包括国家部委统一开通和管理的,以及省属及各地自行开通的群众诉求专线电话。12345热线电话向全社会公开,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更好接收群众诉求。区直有关单位加大力度,配合做好专线电话整合工作。我区共受理12345诉求件48634件,及时查阅率 99.85%,及时回复率99.95 %,群众满意率99.66%。

  1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5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街道各部门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36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1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37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完善区政府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同时督促各公开主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13.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38推进《福州市晋安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及区直各部门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区直各部门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经营、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4.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39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区教育局、环保局、文体局、旅游局、卫计局、城乡建设局、民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40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区直各有关部门组织推进各主管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区政府办印发了《2018年度晋安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评估办法》(榕晋政办〔2018〕208号),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纳入绩效考核。组织对区本级及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年审,对于指南中有变动的部分信息进行更新。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导完善我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对上网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各单位上网信息准确,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泄密情况。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区分管领导的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确保责任到人,做好人员变动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出现断档现象。建立政全区务工作工作人员通讯录,通讯录动态调整,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目前我区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均为兼职人员,全区共有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39名。我区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邀请上级信息公开办领导对我区信息公开专职和兼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18年,区政府继续做好区政府微信公众号“今日晋安运营维护工作作为与区政府门户网站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新媒体,每年投入25万元运营维护费用。

  (六)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2018年我区继续做好政府信息渠道建设工作,做好区政府微信公众号“今日晋安”运营发布工作,我区继续加强原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积极通过政务微博“晋安发布”、区政府大楼LED屏、区机关大院政务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督导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做好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及时、完整、准确地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各单位的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区档案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查询点建设工作,群众可以方便快捷的查询所需的电子或纸质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8年我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0条,历年累计2008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主要有机构职能,政策、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国土资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科教文体卫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主要有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区政府政务公开栏及各乡镇(街)及各部门的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档案馆、LED屏及其他渠道。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我区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解读本级政府政策53篇。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我区通过12345热线,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的方式回应社会关切。

  1、2018年我区共受理12345诉求件48634件,及时查阅率99.85%,及时回复率99.95%,群众满意率99.63%。

  2、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在线访谈栏目邀请了区直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了12期在线访谈,主要是针环境保护、旧屋区改造、工业经济转型、园林绿化建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教育、开发区改造提升、商务经济、春运工作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互动。

  3、2018年在门户网站上开设网上调查12项,民意征集12项,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效的依据。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8年度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92件,主要受理方式是当面申请2件、网上申请65件、信函申请数125件;历年累计608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8年受理的192件依申请公开已全部按时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57件、“部分公开”2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33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区无不予公开信息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5次、提起行政诉讼5次。历年累计受理行政复议25次,提起行政诉讼26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度,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主要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广度及深度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各单位仍需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各单位政务公开负责人员变动频繁;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于推进建立健全本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和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存在滞后现象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内容推进工作:一是继续健全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夯实责任到人,建立人员变动备案机制,确保各单位政务公开人员变动时工作不落下;二是不断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充分利用好移动新媒体,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晋安”及政务微博“晋安发布”联动,拓宽公众获取政务信息渠道;三是继续坚持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定期邀请上级信息公开办领导开展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全区各级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四是改进工作方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区效能办和区政府办督查室,将实时介入,对于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单位进行督查督导。五是继续加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与上级部门沟通,做好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630

  2008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630

  2008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92

  60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

  58

  2.网络申请数

  

  65

  148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25

  40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92

  60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57

  21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57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8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33

  322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5

  25

  行政诉讼数

  

  5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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