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01-13 1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供本报告的电子版下载(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地址:http://www.fzja.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91-83825332。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8条,历年累计23767条。我区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3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52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6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76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6条,其他类信息426条。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320.96万人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2022年度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35件,主要受理方式是网上申请90件、信函申请数43件、当面申请数2件;历年累计1120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22年受理的135件依申请公开已全部按时答复,其中“予以公开”的40件、“部分公开”18件、“不予公开”9件、“无法提供”45件、“不予处理”3件、“其他处理”1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区按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政府公文的公开属性标注工作,将公开属性作为制发文的必填项,随公文文稿同审同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动态调整机制,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公开评估审查,对因认定依据发生变化可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按程序予以公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督促各有关单位建立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区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根据省市要求,进一步规范调整了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展示界面和栏目设置。修订更新了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同时督促全区各信息公开部门对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动态修订,充实完善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印发《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健全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做好内容更新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区按季度通报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4次,督促部门整改政务公开问题100余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2年度对乡镇(街道)及区直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体系,细化绩效考核评估指标。同时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1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65

行政强制

2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63.05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5

1

0

0

0

0

8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0

1

0

0

0

0

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

0

0

0

0

0

1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0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1

0

0

0

0

0

4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6

0

0

0

0

0

16

(七)总计

132

0

0

0

0

0

1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度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大部分为兼职人员且流动性较大,对政务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不高,导致政务公开部分重点领域公开广度深度还不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中的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围绕“六稳”“六保”“五促一保一防一控”、规划纲要方面的政策解读信息较少,解读形式只运用文字和图片,缺少动画、音频、视频、图标等形式的解读信息。

  (二)改进措施和办法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学习,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对标《条例》及《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数量。督促相关单位围绕区委、区政府出台的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继续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多元化,从政策形象化、文字通俗化等方面,增强政策亲和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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