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福州达新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报
时间:2019-07-02 15:20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投资)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福建鑫闽实业有限公司1家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经营范围及地址。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经研究,决定对上述企业原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附:晋安区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表
福州市晋安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1日
来源:晋安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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