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福州天景丰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报
时间:2021-01-07 15:55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投资)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福州天景丰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主动申请注销。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经研究,决定对上述企业原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附:晋安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福州市晋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

来源:晋安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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