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晋政综〔2008〕32号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08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委、办、局:
我区2008年财政收支预算,经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下达。
一、财政收支预算:
(一)财政总收入计划116700万元,其中:中央级收入49700万元,地方级财政收入67000万元。地方级财政收入分项目计划:税收收入65000万元;非税收入2000万元。根据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和财政体制测算,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2008年区级财政一般支出预算56372万元(具体项目见附表一)。
(二)基金预算收入5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50万元。
本文下达的2008年财政支出预算不包括省市下达的专款,省市安排的专款待上级下达后,再予以落实安排。
二、2008年预算收支管理意见:
1、加强收入管理,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应及时落实各项收入任务,区、乡镇(街道)财税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税收征管,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益;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和其他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2、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2008年预算是根据《预算法》和省、市关于预算编制方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统筹预算内外财力,兼顾需要和可能,保证人员经费、机关正常运转、社会保障和法定支出等进行编制的。因此,年度预算下达后,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门严格按预算进度核拨各项资金。除特殊情况外,年度预算执行中新增业务经费支出,应在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预算中调整解决。行政执法机关办案费用补助、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所需的业务补助费、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外资金支出已根据单位收支计划列入预算,收费收入、基金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未完成收入计划的,相应扣减单位相关项目支出预算。
3、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年度部门预算下达后,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做好各项收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管理办法,将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严禁“坐收坐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财政收入任务随本文下达(见附表二)。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财政 收支预算 通知
抄送: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办公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0日印发
2008年各街道财政支出预算表
附表一(3)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