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晋安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20-01-17 08:56

关于福州市晋安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12月29日在福州市晋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区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减税降费等因素对财政预算执行的影响,攻坚克难,积极作为,为我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2019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 37.8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  97.7 %,增长 -13 .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  24.2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 100  %,增长  -20.7%,上划中央收入 13.6 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28.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76 %,比上年减少8.2亿元,增长 -22.1 %。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 15.1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 %,增长 -20.8 %,上级补助收入 7.2 亿元,上年滚存结余 0.7 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6 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1.1 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 1.3 亿元,合计28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 21.2 亿元,上解支出4.4 亿元,补助下级财政支出0.4 亿元,合计26亿元;收支相抵结余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全区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 0.1 亿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 4.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 1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 3.5亿元,调出资金 1.3 亿元 ,收支结余 0.7 亿元。

2019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 0.1 亿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 4.4亿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亿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 1.7亿元,调出资金 1.3亿元 ,补助乡镇(街道)支出1.8亿 元;收支结余 0.7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3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 %,增加 522 万元,增长 22.3 %。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598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增长 12.6  %。当年收支相抵结余 946万元,滚存结余8018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年结余13万元,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7.5万元,2019年调出资金30.5元

5、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全区政府债务限额 79766 万元,年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 74002 万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范围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上述数字在决算编制中将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再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区财政局扎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不断完善预算收支管理,较好地服务了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1、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壮大财力。

    受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及我区调整财政收入结构的影响,今年财政收入大幅减收,财政部门积极对接省市财政部门,跟踪项目资金,壮大财力。

一是向上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019年省市下达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 6.3亿元,比上年减少0.4 亿元。

二是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在2018年省财政累计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5.9 亿元的情况下,2019年还争取政府债券资金 2.1亿元。至2019年已累计还本0.6亿元,目前全区政府债券资金达到 7.4 亿元,按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我区债务在安全范围内。

2、惠民生,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重点保障民生支出,确保民生资金需求。经统计,2019年涉及教育、文化、卫生、社保等各项民生支出资金共计达 21.1亿元,占全部公共财政支出的 73%。

主要是确保区委、区政府确定的 82 个项目1.4亿元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的需求;拨付 6.3亿元资金用于教育事业发展,支持福州三中晋安校区、则徐中学、七中扩容工程建设,新增普惠性幼儿园35所;拨付  4.2 亿元资金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义务兵优待、优抚、残疾人事业支出,满足最基本的就业、医疗、养老等各项民生资金需求,支持区医院改扩建一期以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条件改善;拨付 0.5亿元资金用于全区公共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动了文物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建设、乡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提升改造。

二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我区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地改善,大量的基础设施有待提升。今年以来拨付 0.7 亿元用于山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拨付 5.5 亿元用于城乡社区建设事务,支持旧住宅小区整治、城市卫生保洁、公园绿化养护、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电动车换牌回购、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等,提升市民幸福生活品质。

    三是确保“平安晋安”建设经费,推动社会综合治理。拨付 1亿元资金用于公检法等资金需求;拨付 0.1亿元用于网格化服务管理、信访维稳、流动协管员经费、治安巡防大队组建、校园周边治安防治体系建设、流动警务室建设等社会治安工作。

    四是落实对口帮扶资金的需求。全年共拨付 0.6亿资金用于保障省市安排的扶持渭源、延川、援藏、援疆、霞浦、柘荣等精准扶贫资金,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扶贫攻坚任务。

3、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强化创新发展战略。

   积极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导向作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安排各项扶持企业资金。经统计,2019年全区财政扶持企业各类资金达到 1.5 亿元,比上年减少0.7 亿元,下降 31.8 %。

4、重管理强机制,提高依法理财的水平。

一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依法推进全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以及“三公”经费全面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

是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监控+自评”全流程覆盖,实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运作速度。

三是强化涉农资金监管。将扶贫资金、低保补助、五保补助、计生奖补等纳入“福州市惠民资金网”平台管理。

是提升财政服务时限。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要求,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压缩工程项目预算控制价评审时限,促进各类项目尽早开工。全年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共审结153个项目,预算金额达6.57 亿元,审核后控制金额为6.07亿元,节约资金5000万元。

五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严格落实《预算法》要求,涉及预算重大收支调整事项,严格按程序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批后执行。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积极回应人大工作质询,配合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毕。

六是积极防控债务风险。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开展全口径债务监测清查,摸排各单位债务底数,明确2020年预算安排中各单位要相应安排资金偿还债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贯彻落实,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得到较好保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监督指导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刚性需求与财政收入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政府债务虽总体规模处于合理水平,但仍需采取措施予以有效的化解和防范;三是财政收入品质有待提高,税性收入的比重仍需进一步提高。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深入系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0年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扎实做好“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切实兜牢“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做到突出重点,有保有压。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和资源配置中的职能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努力建设创新开发绿色幸福的新晋安。

(一)2020年预算计划安排

综合考虑我区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2020年全区及区本级收支计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 37.8 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2亿元,与上年持平。相应安排全区财政支出预算为 25.9亿元,比上年下降15.1 %。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24.3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5.1 亿元,与上年持平。区本级地方预算收入加上省市补助收入扣除体制上解后,当年可用于安排财力计划为21.5 亿元(其中:调入政府性基金收入 3 亿元)。安排当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为 21.5 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度全区无政府性基金收入,相应无支出预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 6615  万元,上年结余  8018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6195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 13 万元,调出资金13万元,结余为零。

(二)为完成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紧盯收入目标,确保财政收入增长

    持续以财政增收为主线,充分挖掘增收潜力,调整财政收入结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兼顾短、中、长期利益,做大收入总量,壮大财政实力。一是抓好收入计划。结合税源实际,科学制定收入任务,及时将收入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和税务部门。二是抓好执行分析。结合经济和产业发展形势,分税种、分行业、分企业、分乡镇(街道)分析收入的增长点,及时发现组织收入的薄弱环节,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三是抓好组织收入。按照抓好财政收入的四个点位”:500万以上重点企业跟踪、掌握辖区建安企业争取回归、抓辖区房产税收入工作和摸清未回归企业税源争取企业回归,紧盯全区纳税大户重点企业税源,为企业排忧解难,确保税源稳固。健全协税护税机制,及时沟通对接各征收部门,全力抓好收入任务。四是抓好资金争取。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做好项目对接,争取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2、补齐社会事业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教育事业支持力度,安排5亿元占财政支出  24.7 %的资金用于教育事业发展,重点保障生均公用经费,着力帮扶家庭困难学生助学金及营养改善、特教学生“两免一补”等,支持与省直机关幼儿园、省直广厦幼儿园、省直屏西幼儿园共同创办幼儿园,新增普惠性幼儿园。

二是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安排资金 0.6 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低保和困难人员临时救助等,打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依托、机构为补充、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格局。

三是加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投入,安排 0.8亿元资金,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提升基层卫生院,加快推进全区医疗系统信息化建设。安排 0.6 亿元资金加大对计生家庭的各种政策性扶助奖励等

四是围绕乡村振兴,改善农村环境,安排 0.1 亿元用于河道管理、矿山整治、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财政奖补政策,促进农村环境进一步提升。

五是推动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落实中央、省、市政策要求,建立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安排资金 0.1亿元用于文物和古厝保护,提升综合文化站,创建文化示范区建设、文化三下乡、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事业大发展。安排 80 万元资金用于北峰山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我区旅游事业发展。

六是支持生态区文明建设,安排资金 0.5 亿元,进行辖区内景观整治、旧住宅小区整治并实施长效管理机制、小街巷道路建设等。安排资金 0.7 亿元,进行全区范围内环境卫生保洁、内河保洁、垃圾分类、市容环境整治、城市绿化、公园管养以及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改善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七是支持山海协作和扶贫结对工作,深化与陕西延川县、甘肃省渭源县、宁德市霞浦县、柘荣县结对帮扶工作,按照省市精神安排帮扶资金 0.5 亿元。

八是支持“平安晋安”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安排0.6亿元资金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支持社会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满意率

3、深化财政改革,着力构建全新体制

 持续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严格对照中央及省市财政部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不断完善财政体制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管理。继续巩固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落实预算执行动态管理,建立与经济指标变化、政策调整等情况相衔接的分析预测体系。建立健全加大结余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财政监管,推进依法理财。加强财政内控管理,完善内控制度,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强化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涉农专项资金检查、扶贫专项资金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升重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强化债务管理,有效防控财政运行风险。按照“举债有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合理确定新增债务规模,确保到期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列入年度预算。四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加大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和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特别做好“三公”经费公开,规范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限,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构建“阳光财政”。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指导监督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意见建议,按照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全力以赴、砥砺奋进,为加快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的新晋安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晋安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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