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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福州市晋安区文体局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晋安区文体局 发布时间: 2018-08-24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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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批复福州市晋安区文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晋安区文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综合管理全区文化体育事业,负责全区性重大文体活动

(二)推动寿山石文化发展,协调文化产业发展,根据国家文物管理法律法规管理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

(三)管理文化市场,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打击侵权盗版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晋安区文体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晋安区文化体育局

  公务员

 6

 5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全民事业

 8

 3

文化馆

全民事业

6

5

图书馆

全民事业

4

3

海峡寿山石文化研究院

全民事业

3

2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全民事业

6

5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

全民事业

6

5

老年人体育协会

全民事业

1

1

社会文化服务中心

集体事业

8

7

闽剧团

集体事业

5

0

文艺演出管理站

自收自支

3

0

乡镇文化站

自收自支

0

1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晋安区文体局主要任务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传统文化;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推力,着力提升文化市场监管水平。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实事:降虎至贵安古道古桥修复.

(二)实事:南洋至九峰登山古道3公里

(三)象园公园文化长廊建设

(四)区图书馆购图书,更新补充农家书屋图书

(五)三馆改造工程    

(六)更换市级要求的体育健身路径。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文体局年初结转和结余418.58万元,本年收入1,827.56万元,本年支出1,955.4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0.71万元。

(一)2017年收入1,827.5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64.28万元,增长16.9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27.5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96.09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1,955.4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41.99万元,增长38.3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183.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62.44万元,公用支出320.62万元。

2.项目支出772.3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43.4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49.46万元,增长42.4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13299)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驻村干部安置费和补助费。

(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99)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3万元,增长350%。主要原因是加大创建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的建设。

(三) 行政运行(2070101)134.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7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机关干部日常事务性工作。

(四)图书馆(2070104)9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24小时自助图书馆设备开支。

(五)艺术表演团体(2070107)3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无增长。

(六)群众文化(2070109)363.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4万元,增长42.43%。主要原因是用于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经费开支。

(七)文化创作与保护(207011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万元,增长1400%。主要原因是用于文化产业的创作与保护。

(八)文化市场管理(20701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万元,下降58.33%。主要原因是用于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经费。

(九)其他文化支出(2070199)21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85万元,增长51.17%。主要原因是用于其他文化的经费支出。

(十)文物保护(2070204)22.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7万元,增长102.78%。主要原因是用于我区对文物的保护及维修。

(十一)群众体育(2070308)176.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6万元,下降5.68%。主要原因是用于群众在体育健身方面的投入。

(十二)其他体育支出(2070399)60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86万元,增加51.63%。主要原因是用于群众在其他体育健身方面的投入。

(十三)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9999)65.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46万元,增加222.95%。主要原因是用于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投入。

(十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1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5万元,增加146.5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增加。

(十五)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1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6万元,增加801.3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增加。

(十六)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万元,下降26.29%。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的变动调整。

(十七)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万元,增加16.26%。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的变动调整。

(十八)公务员医疗补助(2100503)1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万元,增加24.49%。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的变动调整。

(十九)住房公积金(2210201)4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万元,增加7.5%。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二十)提租补贴(2210202)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8万元,增加6.32%。主要原因是在编,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的调整。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11.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47万元,增长-6.2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1.9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7.47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的使用更加合理。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1.0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62.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09.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万元,同比增长-73.5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长,主要是合理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00%-72.80%,主要是: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合理控制三公经费。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下降100%,主要是合理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无公务接待。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00%,主要是: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合理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7.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已完成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1。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1-1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购图书

1-11-2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健身路径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