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

欢迎访问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划拨2018年退役士兵一次性自主就业地方经济补助金的通知

关于划拨2018年退役士兵一次性自主就业地方经济补助金的通知
来源:晋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19-08-29 16:17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榕晋退役军人〔201944

榕晋财(指)〔2019721

   

  

   

  

  关于划拨2018年退役士兵一次性自主就业地方经济补助金的通知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12]202号)和福州市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2019年退役士兵安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19]77号)精神,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定2018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27人,现划拨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共计5649105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此项经费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个人账户。

   

   

  福州市晋安区退役军人事务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2019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