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能源审计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1-07-26 10:29

  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保罗清洁能源(福州)有限公司、福州福华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能源审计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企(指)〔2021〕27号)文件精神,现向你们公司下达2020年能源审计经费补助资金各2万元,合计10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请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

  附件:绩效目标表

  福州市晋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9日

来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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