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溪乡财政所: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榕晋委〔2018〕3号)及区领导批示(张批<转>30号、流水号00328号)精神,日溪乡山秀园村综合服务场所提升工程为2018年区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已完成结算审核,核定造价为46.3081万元,区级按比例应负担30.56万元,已下达24.64万元(榕晋财<指>〔2018〕520号、684号、870号),现下达区级剩余补助经费5.92万元(详见附表)。此项经费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208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按规范程序抓好落实,乡镇配套资金应及时到位。
附件:晋安区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区级补助经费分配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19年3月12日
2018年晋安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区级补助经费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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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20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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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村 |
总投资 |
项目资金来源 |
核定造价 |
按比例区级承担经费 |
已拨付经费(80%) |
此次下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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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 |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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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溪乡 |
山秀园村 |
50 |
33 |
17 |
46.3081 |
30.56 |
24.64 |
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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