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二季度增产增效奖励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11-17 16:28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3年二季度增产增效奖励资金的通知》(榕财企(指)[2023]7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二季度增产增效奖励资金,共计6.68万元(具体分配金额详见附表)。功能分类科目列“2159904—技术改造支出”预算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附件1、2023年二季度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省级、市级奖励资金安排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州市晋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0日    

来源:晋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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