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福州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十个严禁”的通知 榕晋委振兴办【2021】42号
时间:2021-12-06 16:02
 详见附件:关于转发中共福州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十个严禁”的通知  榕晋委振兴办【2021】42号
来源:晋安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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