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溪乡、寿山乡、宦溪镇财政所、民政办:
根据《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老区办《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老区扶贫建设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17〕18号)和福州市财政局 民政局 老区办《关于下达2017年市级扶持老区建设第一批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17〕31号)的文件精神,并报区政府同意(张批转1877号)。现下达省、市、区扶持老区建设专项资金85万元,请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单位,并根据省、市革命老区扶贫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抓好项目落实和督促检查并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和资金监管,不得随意改变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对挥霍、浪费、截留、克扣、挤占财政扶贫资金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省、市补助35万元列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区级补助50万元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附:2017年晋安区老区村申请补助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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