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农村幸福院项目2020年区级运营补贴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0-12-18 15:10

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财政所:

  根据福州市民政局、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民〔2015〕581号)及《关于下达2020年养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0〕112号)文件精神,经区民政局核实并报区政府同意(林批(转)3274号),我区北峰山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经验收合格的农村幸福院项目共59个,按照每个项目2万元的标准,现下达运营补贴经费118万元(详见附件),其中50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8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002—老年福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9908—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请相关乡镇根据辖区内农村幸福院的实际运营情况使用好该项资金,增强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18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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