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确定福州市晋安区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
时间:2023-03-16 16:53
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
为及时做好我区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调整工作,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确定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闽振兴函[2023] 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我区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0560元以内。
请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以本次调整后的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依据,认真开展防止返贫监测,按照程序确定监测对象,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来源:晋安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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