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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革命老区扶贫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我区组织各乡镇开展申报2022年老区基点村扶持建设项目工作,现对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予以公示,如有疑义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区民政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7日
监督电话:0591——83640684
附件: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
晋安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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