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高诚信(招)榕2024-006号
各投标单位:
现就本项目已发布的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根据预算书审核报告审定造价为477146元其中暂列金为22721元,发包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1-K)+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即(477146-22721)×(1-8%)+22721=440792元,现将发包价修改为440792元,投标人需按修改后的发包价进行投标报价,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一)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琴亭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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