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峰野人谷至南阳森林步道新建项目投标邀请书
时间:2023-09-19 17:21

至:福建鸿瑞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泰达翔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中天元利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峰野人谷至南阳森林步道新建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九峰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九峰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九峰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54763元,下浮3%,发包价为:82912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九峰野人谷至南阳森林步道新建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预算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5476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公用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但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则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整(¥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提交无需单据。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 10月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须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加盖公章)到场登记;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晋安区人民政府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九峰村民委员会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九峰村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18960923865 ,传真:/ 

  联系人:小林

来源:晋安区寿山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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