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镇浮村村委楼五层工程投标邀请书
时间:2023-12-20 09:40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兴洛建设有限公司、中耀达(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兴建兴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翎忻发展有跟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店镇浮村村委楼五层已由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村民大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店镇浮村村委楼五层,招标控制价为598845元,K值=8%,工程建设发包价为55093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饰装修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该项目为二次装修项目,装修面积约400㎡,本项目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为598845元,K值=8%,工程建设发包价为55093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单位,按否决投标处理;(4)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得参与项目投标,招标文件中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适用本项目。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1090000秒至20231227170000秒通过福建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2单元)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01月04日1700分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转账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LHZB20231062,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号:9010211010010942631446

开户行:福州农商银行新店支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1月05日0930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到时,授权委托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2. 开标地点:福建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2单元)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网新店镇子网福州市惠民资金网(http://www.fzshmw.com/)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福飞北路32号,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87917915

联系人:董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高景商贸中心7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FJMHZBDL@163.com

联系电话15080067820

   联系人:王工 
来源:晋安区新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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