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寿山乡山洪灾害水毁项目修复加固工程(第二批)(设计)投标邀请书
时间:2024-03-27 17:34

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

  1. 招标条件

  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的编号为 榕永欣招【2024】009号 的 晋安区寿山乡山洪灾害水毁项目修复加固工程(第二批)(设计)已被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招标的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晋安区寿山乡山洪灾害水毁项目修复加固工程(第二批)(设计);

  2.2. 建设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 ;

  2.3.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 招标范围与内容:  晋安区寿山乡山洪灾害水毁项目修复加固工程(第二批)(设计);对 ⑴优山村乐坪自然村18号、⑵乐坪自然村31号、(3)优山自然村林寿昌屋后、(4)优山自然村薛宝荣屋后、⑸优山乐坪自然村郑妹金屋后、⑹沙溪村上沙溪自然村罗盛江屋后、⑺上沙溪自然村何祥进屋后、⑻上沙溪自然村何祥怀屋后、⑼上沙溪自然村何祖金屋后、⑽上沙溪自然村何祥凤屋后、⑾江南竹村7号吴庆繁屋后、⑿江南竹村10号吴必栽高陡边坡12处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现场勘查并出具相关报告、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阶段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等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①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②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地质灾害勘查、设计乙级资质;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 2024 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形式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柒仟元整(小写:¥7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12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费用

  设计费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7]400]号文件下浮20%计算,设计等收费金额为35.6万元。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ja.gov.cn/)、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公示栏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岭头街38号 

  电话:  13950400468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金三桥大厦b座7楼

  电话:  13003833121  

  联系人:陈先生

来源:晋安区寿山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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