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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晋安区文体局 发布时间: 2019-10-18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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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加快我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尽快实现全图书文献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服务效能,促进图书馆服务的均等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根据《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东部)》和《福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5-2017)》的有关要求,结合晋安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循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律,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统筹规划全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设施,丰富服务内容,规范服务要求,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公共图书馆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目标

  在“统一标识、统一平台、统一资源、分级建设、集中管理、分散服务”的建设原则下以现代网络通信技术为依托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作协调的方式,将分散的各级图书馆(室),整合为相对固定、联系紧密、共建共享的图书馆网络组织。通过整合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图书馆(图书室、农家书屋)资源,建立服务网络覆盖城乡、组织结构科学合理、文献资源统一调配、服务质量基本一致,运行高效节约、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具体目标如下:

  (一)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实现全区范围内公共图书馆(室)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依据《福建省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实施参数规范》有关规定,在全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内实现图书通通还,并加快推进实现省、市公共图书馆与我区三级公共图书馆(室)之间的互联互通。

  (二)搭建统一的技术平台,依托图书馆自动化集群管理系统,建立全区统一的资源数据库,完成原有图书与新进图书的RFID芯片兼容改造,确保实现功能相同。建立全区统一的读者数据库,读者通过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任一家公共图书馆(室)办理“一卡通”证件,即可在区图书馆服务体系内使用。

  (三)建立文献采购资源合作平台,通过统一检索书目平台,共享原始编目成果,提高编目工作效率,推动图书馆体系内编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四)建立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合作平台。通过网络咨询员在线咨询、表单咨询、邮件咨询及其它通讯方式等,强化与读者间的互动式服务,为党政机关决策提供参考咨询服务,为企事业生产单位提供定题、跟踪服务。

  (五)统一图书馆体系内各馆(室)数字资源建设平台,读者只需登录同一数据库平台,就能够使用图书馆体系内所有图书馆(室)的数据库,既避免数字资源重复建设,提高各馆(室)特色数据库的使用效率。

  (六)联合开展讲座、展览、读书活动等各种形式活动,实现活动资源共享,塑造活动品牌,共同创造全民参与的社会阅读氛围。

  (七)强化“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服务功能,完善服务平台,把我区基层服务网点建设成为具有信息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多种功能的文化服务中心。

  三、体系架构与功能

  建成晋安区总分馆服务体系。在“大福州”范围内,福州市图书馆中心馆,以区图书馆为晋安区总馆(同时为福州市图书馆的分馆),乡镇(街道)图书馆为分馆,村(社区)图书室(农家书屋)为基层服务点,流通点,24小时自助图书馆、汽车流动图书馆为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的补充。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建立以服务内部员工为主的图书阅览室,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图书阅览室可作为分馆或基层服务点纳入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一)总馆。总馆功能由区图书馆承担,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各级图书馆的具体业务操作,主要职责是:

  1、编制本辖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统一文献资源的采购、加工、配置,实行通借通还;

  3、统一服务规范与业务标准;

  4、打造全民阅读品牌,开展区域性阅读活动联动;

  5、指导、监督和支持分馆运行与服务;

  6、培训分馆业务人员,考核分馆管理与服务绩效。

  (二)分馆。分馆功能由乡镇(街道)图书馆承担,主要职责是:

  1、按照总馆制定的服务政策、规范,面向公众开展服务;

  2、接受总馆的业务管理,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功能;

  3、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采取多种服务方式,提高文献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4、加强分馆的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建设,实行电子阅览室全部联网服务,实现“一站式”服务。

  (三)基层服务点。基层服务点包括村(社区)图书室(含农家书屋)、流通点、24小时自助图书馆及汽车流动图书馆,主要职责是:

  1、按照总馆制定的服务政策、规范,面向公众开展服务;

  2、按照总馆的统一标准提供延伸服务、流动服务。

  四、建设标准

  (一)馆舍建设标准。区图书馆承担总馆功能,按照馆舍建筑面积与服务人口规模相匹配的原则,馆舍面积、建筑规模应符合《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8]74号)和《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2008]150号)。在此基础上,应积极争取达到上限标准,并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乡镇(街道)分馆可设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内,其使用面积(含公共电子阅览室)不低于120平方米;行政村基层服务点的使用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城镇社区基层服务点(含公共电子阅览室)的使用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流通站使用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

  (二)功能配置标准。承担总馆功能的图书馆,内设藏书区、借阅区、咨询服务区、公共活动与辅助服务区、业务区、行政办公区、技术设备区、后勤保障区等,向读者开放的功能区域面积不低于总馆建筑面积的90﹪。乡镇(街道)分馆内设藏书区、图书阅览区、电子阅览区、图书外借区等,向读者开放的功能区域面积不低于分馆建筑面积的90﹪,有条件的分馆可设置图书自助借还设备,各分馆统一挂“晋安区图书馆**乡镇(街道)分馆”牌子。村(社区)图书室(农家书屋)内设藏书区、图书阅览区、图书外借区等,有条件的村(社区)可设置图书自助借还设备。各村(社区)图书室统一挂“晋安区图书馆**乡镇(街道)**村(社区)图书室”牌子。

  (三)馆藏标准。晋安区人均占有藏书1.3册以上,人均年新增新书不少于0.06册;区图书馆可使用数字资源不低于4TB。乡镇(街道)分馆根据当地服务对象的多少,开馆时纸质图书不少于2000册(藏书空间可以容纳纸质文献2000-20000册);报刊不少于40种;音像资料100张以上。村(社区)图书室(农家书屋)藏书不少于1200种、1500册;报刊不少于10种。

  (四)其他服务标准。区图书馆作为总馆面向公众提供图书借阅和信息查询服务,应提供如下基本服务项目:书刊借阅、参考咨询、政府信息服务、阅读推广、读者活动、讲座展览、数字服务、特殊人群服务、少儿服务、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读者培训等。分馆面向公众提供如下基本服务项目:书刊借阅、阅读推广、读者活动(包括讲座、展览、培训等)、少儿服务(包括亲子阅读等)、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政府信息服务以及视障人群服务。基层服务点面向公众提供如下基本服务项目:书刊借阅、阅读推广、读者活动等服务。区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乡镇(街道)分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村(社区)图书室(农家书屋)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20小时,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节假日应向读者开放,并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各乡镇街道分馆应因地制宜,根据农村地区的作息时间,积极推进夜间开放、错时开放。采用图书自助借还机系统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图书自助借还设备应处于有效使用状态,其使用时间可计入开放时间。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是乡镇(街道)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各级管理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重视和支持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要落实分馆和基层服务点的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和服务运行工作,确保在示范区验收前全面完成联网服务。区文体局做为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主体,负责本级政府辖区内乡镇(街道)分馆建设的整体规划,协调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出台分馆的相关政策和运行保障措施,督查指导政策和分馆建设任务的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由区文体局晋安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决策、财务监督、督查评估等工作。建立区、乡镇(街道)两级工作例会,由区文体局牵头,主要成员包括区文体局、区图书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等,对全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做出部署与安排,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进行协调;建立总馆、分馆馆长例会制度,由区图书馆牵头,各乡镇(街道)分馆为成员,部署相关业务工作,研究讨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分馆工作协调会制度,由区文体局牵头,成员包括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分馆馆长、文化站站长等,通报分馆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分馆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三)加强队伍建设。为确保各级图书馆(室)正常开展服务,要科学定岗,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足从业人员。承担总馆的图书馆,按照《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中对工作人员数量规定,以所在区域服务人口数为依据,并兼顾服务时间、馆舍规模、馆藏资源数量、年度读者服务数量等因素配备人员,每10000-25000服务人口应配备1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图书分馆应配备一名纳入人事、财政管理的专业工作人员(编制内或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岗位),负责分馆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工作人员由区图书馆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管理,对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和鼓励,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村(社区)图书室(农家书屋)工作人员配备,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村(社区)委会(居委会)协商解决,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岗位管理。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由乡镇(街道)招聘,区图书馆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各级图书馆应分层次引进人才,注重培养专业技术人员,逐步改善人员结构,提高专业学历人员和高技术职称人员比例。鼓励各级图书馆从业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远程培训和继续教育,建立上挂下派的人才交流制度。总馆和分馆可互相选派业务人员进行挂职锻炼及学习培训,形成双向交流的培训机制。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每年组织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总馆从业人员每年的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120学时),分馆、基层服务点从业人员每年的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40学时)。晋安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立志愿者招募、培训、派遣、管理、评估、激励机制,发展壮大专业志愿者队伍,培育专业志愿服务组织。

  (四)保障经费投入。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按照属地原则,将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和日常运转管理等保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公共图书馆建设与发展各项经费足额到位。

  (五)完善物流体系。畅通、便捷的通借通还流通渠道,是提升文献资源共享和利用率的必备前提。馆与分馆之间采取统一物流配送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的物流配送公司开展图书配送流转工作。总馆及分馆应科学合理地制定流动线路,将各馆室所回收的图书馆的文献进行分检后再回送文献权属馆。

  (六)统一平台建设。搭建统一管理的技术平台,预留可扩展的接口,通过运用大数据进行存储和数据处理,实现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图书馆(室)图书的书目数据统一检索、书刊通借通还。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自动化及配套项目建设由福州市图书馆确定统一技术标准,区图书馆统一采购、统一管理。

     (七)健全考评机制。将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并纳入区综合考评,具体考核指标另行制定。建立适当合理的补助机制,根据乡镇(街道)图书分馆的评估考核和村(社区)图书室(农家书屋)的验收结果,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补助,补助款项主要用于图书分馆和基层图书服务点(农家书屋)藏书建设。资金考核补助办法由市文广新局和市财政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