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棚户区改造项目K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3-05-31 11:34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闽政办〔2020〕5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新店棚户区改造工作,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委托福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州市晋安区新店棚户区改造项目K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2023年5月12日,我区邀请了市名城委、市土发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部门,并组织区文体旅局、区建设局、区园林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新店镇等有关单位,以及相关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现将评估论证成果公示如下:

  一、不可移动文物点(共1处)

  1.盘石山遗址,原址保护;

  二、已公布历史建筑(共0处)

  三、推荐传统风貌建筑(共9处)

  1.桂山村58-14号、桂山村63号、桂山村55-4号、桂山村54号、桂山村53-2号、桂山村50-12号、桂山村49-7号,原址保护;

  2.后山村86号、桂山村17-10号,迁移保护;

  四、一般建筑(共29处)

  1. 桂山村39-2号,桂山村12-1号,桂山村14-9号,桂山村77号,后山村38-1号,后山村137号,后山村122-5号,后山村34-1号,后山村116号,桂山村48-9号,后山村87号,后山村91-5号,后山村64-5号,后山村58号,后山村54号,后山村28号,后山村43号,后山村132号,后山村138号,后山村151-15号,后山村156-1号,桂山村41号,桂山村45-1号,桂山村64-12号,桂山村67号,桂山村27号,桂山村20-3号,桂山村20-7号,桂山村21号,构件保护;

  2. 后山村92号,后山村93-3号,后山村63号,后山村62号,后山村23号,后山村48号,后山村24-2号,后山村27号,后山村29号,后山村130号,后山村155号,桂山村64-7号,桂山村64-14号,桂山村16-2号,桂山村7-8号,桂山村3号,无保留构件;

  五、其他环境要素(共10处)

  1.古树名木9棵(闽A00078(晋安),闽A00079(晋安),闽A00101(晋安),闽A00102(晋安),闽A00103(晋安),闽A00104(晋安),闽A00098(晋安),闽A00099(晋安),闽A00109(晋安)),原址保护;

  2.古井1处(桂山古井),预保护;

  现将上述地块《评估报告》论证结论予以公示(详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fzja.gov.cn/),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止。公示期限内,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新店镇或福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反映。  

  新店镇

  反映电话:059187935008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16号  

  福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反映电话:059183401775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

 

  附件:福州市晋安区新店棚户区改造项目K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处置意见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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