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闽政办〔2020〕5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埠兴片三环新苑四期地块及埠兴南路建设工作,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委托福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州市晋安区埠兴片三环新苑四期地块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2022年10月9日,我区邀请了市名城委、市土发中心等市直部门,并组织区文体旅局、区建设局、区园林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鼓山镇等有关单位,以及相关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现将评估论证成果公示如下:
一、不可移动文物点(共0处)
二、已公布历史建筑(共0处)
三、推荐传统风貌建筑(共0处)
四、一般建筑(共1处)
1. 春兰里45号,构件保护;
五、其他环境要素(共2处)
1.古树名木1棵(闽A·00240(晋安)),原址保护;
2.古树名木1棵(闽A·00241(晋安)),原址保护;
现将上述地块《评估报告》论证结论予以公示(详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fzja.gov.cn/),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9日止。公示期限内,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鼓山镇或福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反映。
鼓山镇
反映电话:87480375(刘敬海)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马路478号鼓山镇人民政府
福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反映电话: 83401775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
附件:福州市晋安区埠兴片三环新苑四期地块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处置意见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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