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中升福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福州中升福新4S店)改扩建项目 |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 |
福州中升福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闽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改扩建内容及规模:新增年维修车辆300辆、年洗车150辆。 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4.29%。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废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项目调漆、喷漆、烤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吸附棉+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机配套无尘打磨设施处理后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固废:废废漆屑、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维修废机油、隔油沉淀池废油、废弃原料空桶等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废零部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 |
2 |
晋安区益凤村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建工程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益凤村大夫岭261号 |
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福建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益凤村大夫岭261号,改扩建内容及规模:新增一座压制砖生产车间,配套2条免烧砖生产线,年产免烧砖2500万块,并对原设计构筑物建筑面积及拟购置设备进行调整。改建后全厂构筑物建筑面积为58586.59平方米,年处理建筑垃圾336万吨、建筑泥浆40万吨、干化淤泥2万吨、固废炉渣8万吨,年产免烧砖16500万块、稳定土118.11万吨、大空心砖3000万块、小空心砖5000万块、标准砖3500万块。 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1万元,占总投资的1.262%。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现有的污水排放系统中。 2、废气: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装载的物料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施工现场设置围档,并对砼、砂浆现场搅拌、堆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采取洒水、喷淋、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露天堆置砂石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等措施。 3、噪声: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位置;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隔声措施。 4、固废:施工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应分选袋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水:洗车、泥浆脱水等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的餐饮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处置,近期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远期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物料加工、输送、装卸及贮存过程应当封闭,并对各产尘点采取喷淋等有效降尘措施;水泥筒仓粉尘经内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免烧砖抛丸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烧结砖原料破碎及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烧结砖制砖过程中以天然气作为燃料,烧结砖焙烧废气经“双碱水膜脱硫除尘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应使用清洁能源,并配套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固废:废柴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沉淀池沉渣、水膜除尘沉渣、废砖坯、散落的砂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钢筋、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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