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市城投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试验室建设项目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318号2#楼1-2层 |
福州市城投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318号2#楼1-2层,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程检测试验室,对水泥、钢筋、混凝土、砂石、砂浆、混凝土掺加料、混凝土外加剂、钢绞线、锚夹具、沥青、沥青混合料等进行工程检测。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占总投资的4.86%。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废水: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搅拌、筛分工序粉尘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沥青烟气经通风柜收集活性炭处理后,通过38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固废:实验废液、清洗废液(第一遍)、过期化学试剂、废化学试剂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
2 |
福州市第八医院住院部改扩建工程 |
福州市晋安区沁园支路71号 |
福州市第八医院 |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沁园支路71号,改扩建内容及规模:对部分构筑物进行拆除重建,建设医技综合楼、住院楼、附属楼、污水处理站及配套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44139m2,设置床位240张。 项目总投资30000元,其中环保投资770万元,占总投资的2.57%。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现有的污水排放系统中。 2、废气: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装载的物料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施工现场设置围档,露天堆置砂石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等措施。 3、噪声: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局施工设施。 4、固废:施工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应分选袋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经院区新建污水处理站(格栅+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恶臭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固废: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特殊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