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15日作出的告知承诺制类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2-03-15 16:4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以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56号)的有关规定,2022年3月15日我局对1个告知承诺制类别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福建恩迈特新材料有限公司TPU医疗及交通应用领域膜材料增产项目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工业区思嘉工业园(宦溪街288号)

福建恩迈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月15日

详见附件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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