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2年9月1日)
时间:2022-09-01 16: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92-20229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光通讯器件扩建和光学显示元器件产品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39号

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39号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数码窗口片72万件,光通讯器件产品900万件,玻璃保护面板60万件,光学玻璃片7.5万件、金属壳体、机箱60万件 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光通讯器件产品810万件,光学玻璃片7.5万片,金属壳体、机箱56万件。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化学沉淀法+碱性氯化法”处理达标后,汇同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洋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项目锅炉燃料使用天然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通过8米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含酸废气通过碱液喷淋洗涤吸收法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项目含氯废气经干式过滤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固废:废有机溶剂废胶废活性炭废有机溶剂包装物等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不合格品、包装材料、原材料边角料等,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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