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光通讯器件扩建和光学显示元器件产品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39号 |
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 |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39号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数码窗口片72万件,光通讯器件产品900万件,玻璃保护面板60万件,光学玻璃片7.5万件、金属壳体、机箱60万件 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光通讯器件产品810万件,光学玻璃片7.5万片,金属壳体、机箱56万件。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化学沉淀法+碱性氯化法”处理达标后,汇同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洋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项目锅炉燃料使用天然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通过8米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含酸废气通过碱液喷淋洗涤吸收法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项目含氯废气经干式过滤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固废:废有机溶剂、废胶、废活性炭、废有机溶剂包装物等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不合格品、包装材料、原材料边角料等,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