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2-10-17 08:4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1010-20221016日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1017日-202210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州市晋安区坂中村二次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榕晋环评〔2022〕8

20221012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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