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建思嘉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改扩建项目 |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思嘉工业园宦溪街288号 |
福建思嘉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思嘉工业园宦溪街288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现有厂区北侧新增用地22606平方米,建设智能化仓库1栋;在现有厂区内新增智能化新材料贴合生产线3条、压延生产线1条、涂层生产线1条;对现有一台生物质锅炉进行技改,建成20t/h生物质气化锅炉,与厂内已有一台20t/h燃气锅炉一备一用;项目建成后,新增材料产品1500万平方米/年。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1、废气: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防尘布苫盖或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运输过程不遗撒外漏,尽可能减少运输扬尘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2、废水:施工机械维修、冲洗废水先沉淀除砂后,再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作为施工场地喷洒抑尘、水泥路面养护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施工场址边界设立围蔽设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点造成影响;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在场内布局,将高噪声的设备放置于项目西侧,远离环境敏感点;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带有隔音、消音的机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规定运输通道。 4、固废: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统一外运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二、运营期 1、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厂区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贴合、压延、涂层生产线生产废气经“静电净化回收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处理后,分别通过各自生产线新增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生物质气化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SNCR+SCR脱硝”处理后依托现有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25m。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空油桶等危险废物,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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