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6月11日)
时间:2024-06-11 10: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思嘉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改扩建项目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思嘉工业园宦溪街288号

福建思嘉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思嘉工业园宦溪街288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现有厂区北侧新增用地22606平方米,建设智能化仓库1栋;在现有厂区内新增智能化新材料贴合生产线3条、压延生产线1条、涂层生产线1条;对现有一台生物质锅炉进行技改,建成20t/h生物质气化锅炉,与厂内已有一台20t/h燃气锅炉一备一用;项目建成后,新增材料产品1500万平方米/年。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1、废气: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防尘布苫盖或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运输过程不遗撒外漏,尽可能减少运输扬尘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2、废水:施工机械维修、冲洗废水先沉淀除砂后,再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作为施工场地喷洒抑尘、水泥路面养护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施工场址边界设立围蔽设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点造成影响;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在场内布局,将高噪声的设备放置于项目西侧,远离环境敏感点;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带有隔音、消音的机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规定运输通道。

4、固废: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统一外运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二、运营期

1、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厂区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贴合、压延、涂层生产线生产废气经“静电净化回收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处理后,分别通过各自生产线新增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生物质气化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SNCR+SCR脱硝”处理后依托现有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25m。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空油桶等危险废物,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