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7月15日)
时间:2024-07-15 10: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市晋安区小榕树宠物医院项目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国货东路120号东泰公寓3#店面及2#店面

福州小榕树动物诊疗服务有限公司

闽环(福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国货东路120号东泰公寓3#店面及2#店面。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为420m2,主要经营宠物诊疗、美容服务等,平均宠物接待流量为30只/d。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废水:诊疗废水、美容废水等生产废水经配套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上述废水均纳入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院内污水处理设施均加盖封闭,并置于室内;院内配套新风系统,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并定期进行环境清洁消毒;宠物排泄物干湿分离,并及时清理、消毒;定期喷洒除臭剂等环保措施,严格控制恶臭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减少对宠物人为的骚扰、驱赶,有效控制宠物活动噪声。

4、固废: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以及检验废液等危险废物应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