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11月22日)
时间:2024-11-22 14:5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猫眼检测第三方实验室建设项目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园中村198号盛辉智慧物流园5#楼二层

福州猫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园中村198号盛辉智慧物流园5#楼二层。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655m2,主要从事环境检测服务,年处理实验样品5万份。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废水:仪器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浓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酸雾废气、有机废气经经“通风橱+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实验废液、第一道仪器清洗废液、废试剂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2

福州新景腾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比亚迪

项目

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371号汽车北站客北站主站房南侧

福州新景腾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371号汽车北站客北站主站房南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维修汽车15000辆、年喷漆汽车3000辆。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废水: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分别经处理后汇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项目调漆、喷漆、烤漆工序应密闭,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焊接烟尘经收集除尘处理后排放。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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