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晋安段斗顶村碎石加工厂 |
晋安区新店镇斗顶村临时用地 |
福州市晋安区佰佳宠物医院(个体工商户) |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晋安区新店镇斗顶村临时用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12745m2,建设1条碎石生产线和1条机制砂生产线,利用福州港口后方铁路EPC-1合同段工程产生的隧洞废石料加工生产石子骨料及砂子。年加工隧洞废石料30万吨,全部供应原工程使用,不外售。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废水: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物料加工、输送、装卸及贮存过程应当封闭;厂区内道路应硬化;在破碎筛分、装卸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堆料场、运输扬尘应采取喷雾洒水等抑尘措施。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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