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4月14日)
时间:2025-04-14 14:5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晋安段斗顶村碎石加工厂

晋安区新店镇斗顶村临时用地

福州市晋安区佰佳宠物医院(个体工商户)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晋安区新店镇斗顶村临时用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12745m2,建设1条碎石生产线和1条机制砂生产线,利用福州港口后方铁路EPC-1合同段工程产生的隧洞废石料加工生产石子骨料及砂子。年加工隧洞废石料30万吨,全部供应原工程使用,不外售。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废水: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物料加工、输送、装卸及贮存过程应当封闭;厂区内道路应硬化;在破碎筛分、装卸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堆料场、运输扬尘应采取喷雾洒水等抑尘措施。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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