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2025年3月19日)
时间:2025-03-19 16:46

序号

当事人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

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

下达日期

备注

1

福州市晋安区荣诚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按要求配备护士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

榕晋卫医罚〔2025〕003号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2025年3月18日

 

2

赖秀连

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榕晋卫医罚〔2025〕004号

1.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活动;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25年3月19日

 

3

福州市晋安区原生诊所有限公司

使用未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质的医生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使用未注册护士开展护理活动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

榕晋卫医罚〔2025〕005号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2025年3月19日

 
来源: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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