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2025年3月19日)
时间:2025-03-19 16:46
序号 |
当事人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 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 下达日期 |
备注 |
1 |
福州市晋安区荣诚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按要求配备护士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 |
榕晋卫医罚〔2025〕003号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2025年3月18日 |
|
2 |
赖秀连 |
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榕晋卫医罚〔2025〕004号 |
1.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活动;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2025年3月19日 |
|
3 |
福州市晋安区原生诊所有限公司 |
使用未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质的医生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使用未注册护士开展护理活动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 |
榕晋卫医罚〔2025〕005号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2025年3月19日 |
来源: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