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籍务工人员实施“留岗留薪” 企业予以补助第一批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0-05-06 16:03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对湖北等重点疫情地区务工人员实施“留岗留薪”企业予以补助的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22号)文件精神,对申报“留岗留薪”补助的企业进行审核,经社保大数据比对,符合第一批“留岗留薪”补助发放条件的企业,共计47家334人,拟拨付补助资金共计287240元。
现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1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1-87570797;
来信投递: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11);
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70号。
附件:对湖北籍务工人员实施“留岗留薪”补助的企业名单(第一批)
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6日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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