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安区对开展“以工代训”企业给予补助的公示
时间:2020-11-24 16:49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以工代训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闽人社培﹝2020﹞44号)文件精神,开展了晋安区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现通过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对申报企业资质、所有申报人员是否缴交失业保险、是否为事业单位人员等信息进行比对、审核通过。共计55家企业,133个批次,3970人次,补贴金额198.5万元。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7576440;来信投递:来信投递: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0);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

  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4日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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