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公告
时间:2021-04-01 16:24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1]13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已收到区财政下达的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75万元。

  根据福建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推进闽宁劳务协作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317号)文件精神,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设立了就业扶贫项目,项目名称:晋安区_就业扶贫_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用途:对宁夏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我区就业给予就业补助,稳定就业满三个月给予1500元的交通生活补贴,满六个月以上的不超过6个月、每月2000元的跨省就业奖补。对2020年度在晋安区稳定就业的宁夏贫困劳动力给予补助。

  现予以公告。

  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日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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