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2021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资金的公告
时间:2021-08-27 15:28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下达2021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1〕77号)文件,我局现已收到区财政下达的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万元。

  根据《关于做好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1〕55号)文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设立了就业扶贫项目,项目名称:晋安区_就业扶贫_企业吸纳跨省脱贫人口就业补助,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用途:对吸纳省外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的晋安区企业给予补助。

  现予以公告。

  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7日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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