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榕人社规〔2022〕6号)精神,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1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按单位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系统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021年度晋安区第二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共有福州绅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1956家(其中大型企业36家,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1920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20日—6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区将向上述单位发放稳岗返还。
公示电话:0591-87570797
来访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来访接待处: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邮政编码:350011)
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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