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晋安区第五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的补充公示
时间:2024-03-18 18:15

  根据《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优化实施稳就业政策措施任务分工的通知》(闽就工办〔2023〕3号)精神,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等按单位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经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022年度晋安区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共有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2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18日—3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区将向上述单位发放稳岗返还。

  公示电话:0591-87570797  

  来访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来访接待处: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邮政编码:350011)

2024年3月18日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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