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安区2023年第四季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发放的公示
时间:2024-03-28 15:40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榕财社〔2019〕69号)精神,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通过金保3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社保实际缴费信息比对复核,现已完成晋安区2023年第四季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确认工作,共有兰亭茶业(福州)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补贴条件。

  2023年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为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按企业(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晋安区2023年第四季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通过4家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6名,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共计12472.6元。

  现将拟补贴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至4月3日,如对拟发放社保补贴的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来电、来信或来访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591-87570797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劳动就业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14)

  附件:1.晋安区2023年第四季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发放汇总表

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8日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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