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天成海悦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等19家小微企业申报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公示
时间:2024-03-26 16:31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企业就业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劳就〔2020〕39号)文件精神,我区福州天成海悦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等19家小微企业申报2023年第一、第二、第三季度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共计257377.82元(具体详见附件)。经我局审核,符合申请条件。

  根据通知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至4月1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1-87310136

  来信投递: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电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附件:晋安区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汇总表-2023年第一至第三季度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