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福州市晋安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确认的公告
时间:2025-03-05 10:37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精神,我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晋安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已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2025年保用工促开局七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4号)精神,对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第一季度前兑现到位。现请符合条件还未确认的单位于2025年3月31日前登录确认平台或前往向我中心线下确认享受意愿和银行账户信息。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
线下确认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
联系电话:0591-83591203
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3月5日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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