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132号)文件精神,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底。经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2024年度第二批招用年度高校毕业生共有福建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符合享受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4日—4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区将向上述单位发放扩岗补助。
公示电话:0591-87570797
来访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来访接待处: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邮政编码:350011)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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