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晋安区劳务派遣经营单位2022年度核验工作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3-06-28 09:33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和《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3〕2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按照福州市人社局工作部署,依法对辖区内2022年12月31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开展年度核验工作。核验结果公告如下(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晋安辖区劳务派遣单位参与2022年度核验情况汇总表
2.晋安辖区劳务派遣单位2022年度逾期未提交汇总表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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