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2021年8月6日)
时间:2021-08-06 14:39
序号 当事人 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依据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文号 责令改正内容 责令改正下达日期
1 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 闽榕(晋)环限改〔2021〕6号

责令3日内对砂土物料堆存等采取有效覆盖和防尘降尘措施或完成清运。

2021年8月6日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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