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2023年8月30日)
时间:2023-08-30 10:09

序号

当事人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

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

下达日期

备注

1

福州弗丽嘉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榕晋卫医罚﹝2023﹞011号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2023年8月30日

 
来源: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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