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

欢迎访问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下达2018年4-6月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经费的通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8-06-28 17:32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鼓山、新店、岳峰、宦溪、茶园、王庄、象园、日溪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根据省财政厅、省老龄办下发的《关于提高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标准的通知》(闽老龄办〔200815号)、《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的通知》(榕晋政办〔2014114号)的文件精神,区老龄办认真落实此项惠及民生的工作,经过复核,全区共有19位老人符合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条件,现下达20184-6月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区级经费1.26万元(详见附表)。此项经费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205-老龄事务”,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请专款专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18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