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3-06-14 17:00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残联:

根据《关于提高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榕民〔2023〕116号)文件精神,从2023年1月起,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95元;生活困难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19元、99元分别提高到128元、107元,非生活困难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保持不变为每人每月115元、85元。经区民政局核实,并报区政府同意(董批(转)1148号),现下达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经费为27.2801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上述两项补贴经费由区民政局统一通过金融机构按社会化发放形式按月存入残疾人账户。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并做好人员动态管理。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3年6月14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