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3-01-10 15:36

各乡镇(街道)残联:

  根据《关于提高我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榕民〔2022〕42号)、《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与实施办法》(闽财社〔2019〕5号)和福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工作的补充通知》(榕民〔2016〕226号)等文件精神,经村(居)、乡镇(街道)和区残联机构三级联合按相关程序核查,根据乡镇(街道)上报,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1372人,2023年需补贴资金469.22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2093人(其中一级困难398人,一级非困难390人,二级困难685人,二级非困难620人),2023年需补贴资金255.2724万元。经区民政局审定,现下达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共计724.4964万元,其中282.4164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442.08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上述两项补贴经费由区民政局统一通过金融机构按社会化发放形式按月存入残疾人账户。请做好人员动态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月10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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